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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扬“四干”精神 舟山构建新区开发开放新体制

发布时间:2014-01-06 10:55:37编辑:舟山日报

    一场以“开发”、“开放”、“改革”、“创新”等为关键词的硬仗,正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打响。舟山市委日前召开全会,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新区开发开放新体制,充分发挥新区先行先试优势,以大干、实干、苦干、巧干的“四干精神”,努力把各项改革不断引向深入,为实现新区“三大定位、五大目标”构筑新平台、探索新路径。

  舟山提出到2015年,基本完成“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”提出的深化改革任务,形成新区开发开放新体制的框架。到2017年,在新区开发开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阶段性成果,为到2020年形成新区开发开放制度体系奠定坚实基础。

  充分激发开发主体活力,是新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着力点。今后,舟山将在实行开放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、完善财税扶持开发主体发展机制、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方面取得突破。其中,舟山将探索建立新区产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,这意味着,除了政府规定的不开放经济领域“禁区”,其他行业、领域和经济活动均可推行“非禁即入”。同时,改革商事登记制,使新区成为全国企业登记设立时间最短的地区之一。

  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,是新区改革的又一重点。舟山将推动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园(港)区发展,以本岛片封关运行为契机,加快项目集聚和产业成群,同时规划建设衢山分区国际油品、矿砂交易中心,创新口岸监管模式等,探索建设保税燃料油加注中心,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。围绕打造“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”,加强与世界各国和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,试行外商投资企业备案、对外投资备案管理,坚持“招大、引强、选优”,主攻世界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,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实施动态全程跟踪服务,着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。

  在新区行政体制创新方面,舟山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,将继续进行深化,进一步强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筹协调职能,理顺市属部门与功能区、县(区)的关系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迈出大步,在经济功能区试点基础上,实施企业投资项目“零审批”、“零收费”制度改革,实行“负面清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”,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。